出借
请携带资料和用户卡到流通/归还柜台办理手续。
归还的资料不能当日借阅。次日起即可借出。
请不要将借用的资料或用户卡转租给他人,否则可能会造成逾期或损失。
出借册数?期间
使用者 | 图书 | 装订杂志 |
---|---|---|
学生研究生、科目等履修生原专任职员研究生结业?毕业生其他※ | 10册/2周 | × |
外聘讲师、特聘教师客座教员、受托职员大学院学生、研究员、研修员 | 20册/3个月 | 3本书/1周 |
本校专任职员、名誉教授 | 50册/6个月 | 3本书/1周 |
※短期留学生、市民讲座听课学生等
不能出借的资料
- 参考书 (贴有禁带贴纸的书)
- 珍贵图书
- 杂志、报纸
- 视听资料※但是,可以在教员的授课中使用出借。
退回
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将物品退回流通/归还柜台。
图书馆闭馆时,请将其放入还书处(综合图书馆入口前/东校区水晶台内)。
另外,请注意,如果您延迟归还该物品,该物品将被视为逾期,并且根据天数,在一定时间内您将无法借用该物品。
预约
想要使用的资料在出借中的情况下,那个资料一归还,就可以预约出借。
预约的话
- 在我的图书馆
您可以登录 OPAC 的MyLibrary进行预订。 - 在柜台
请打印OPAC图书信息详细信息并在流通/还书柜台完成手续。
预留资料归还后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,请您在保管期限(10天)内办理借出手续。
以下情况不能预约
- 试验期间
- 处罚期间
- 拖欠资料
召回
专职人员(教职工)借阅时间超过14天的资料,可临时借阅14天。
请到借还柜台办理手续。
- 只有学生和研究生才能申请召回。
- 出借期间包括放置期间是14天。
- 考试期间、长期休假出借期间不能使用。
- 召回仅限一次。(不可重新召回)
- 您无法从MyLibrary申请。请务必在图书馆柜台申请。
致接受召回委托的人
- 如果有召回的申请,会通知您。
- 请尽快送到图书馆柜台。
- 送达的时候,请告知有无再利用的希望。
- 召回的资料可以再次使用时,我们会通知您。
请协助学生的学习、调查、研究活动。
延长贷款期限
想要继续租借资料的情况下,出借期限仅限延长一次。
要延长
- 在我的图书馆
您可以通过登录 OPAC 的MyLibrary进行续订。 - 在柜台
请您在归还期限前携带需要延期的材料到流通柜台办理手续。
以下情况不能延长
- 试验期间
- 其他的使用者预约了
- 处罚期间
- 拖欠资料
延期
如果您迟到归还物品,您将无法在迟到的天数内借用该物品,作为惩罚。
请尽快归还,以免给其他用户带来不便。